因應今年山區發生狂犬病疫情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提醒飼主,103年元旦起,犬貓未施打疫苗將罰款。
防檢局指出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依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13條第5項公告,飼主必須定期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。
時程上,自103年1月1日起,未依規定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的飼主,依同法第45條第1項第3款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罰鍰。